星期五, 八月 18, 2006

面目可憎阿

我从来写文章的一个特点就是,如果过一段时间回头翻阅自己的文字,但觉面目可憎,有时候简直看得毛发倒竖,我此刻才真正明白“汗颜”这个词的用法。

好在自己的文章一般来说都是自言自语,不至于丢人丢到外边去,也就罢了。但想想还是有问题,总不能出去话也不说吧,但以自己这样的思想,出去说个话不也是丢人吗?

那就尽量话也少说吧,不是说,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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